酒駕拒酒測 交通部將修法遏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6-18 18:34
根據警政署統計指出,本月十三到十七號酒駕新制大執法,總共取締一千五百二十件,其中拒測一百四十五件。交通部指出,員警除了可依「刑事訟訴法」以現行犯強制酒測,未來也會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五項,取消「肇事」才可「強制拒絕酒測者接受檢驗」的規定。(閻大富報導)
酒駕新罰則十三號上路,警方已經遇上多名酒駕者,寧願拒測罰九萬並吊銷駕照三年,也不願因酒測背上刑責。為避免漏洞,行政院已拍板認定,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仍可逮捕疑似酒駕者並強制進行酒測。
交通部路政司技正林福山指出,為了讓員警執勤更有依據,交通部也將透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三十五條第五項,「肇事才可強制拒絕酒測者接受檢驗」規定中「肇事」兩字刪除,讓警察不需報請檢察官就可以直接送醫強制抽血。
交通部表示,修正條文已經報到行政院,不過,趕不上立法院這個會期,最快要等到九月下會期才會通過。(圖:喝酒不開車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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