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光訊:代子公司上海卡利肯玻璃工業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一項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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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20款
1.事實發生日:102/03/2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蘇州卡利肯新光訊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一集團內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8905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66888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34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60288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為使集團內資金能更靈活運用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資金貸與對象係東聯集團內公司,經評估無需取得擔保品。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0107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579
5.計息方式:
以不超過按照當地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
每月付息
6.還款之:
(1)條件:
按月付息到期還款
(2)日期:
不適用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6028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9.3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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