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塑:宏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一○二年現金股利分派之除息基準日及發放日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8-28 17:09
一、本公司於民國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45,315,000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5元。
二、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45,315,000元,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所持有股份比例,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5元,訂於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由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銀行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票據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現金股利總額在新台幣五十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領取。
三、前述現金股利,業經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一○二年十一月八日為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第二項之規定,自一○二年十一月四日至一○二年十一月八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一○二年十一月一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因最後過戶日適逢例假日,故提前於前一營業日)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手續,TEL:(02)2718-6425 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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