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海運: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解除董事盧峰海先生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6-14 15:36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盧峰海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解除本公司董事盧峰海先生擔任高明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長、光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好好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陽明海運(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之競業禁止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
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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