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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薄案庭審結束 公訴人稱被告拒不認罪應重判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8-26 16:10



俄新網RUSNEWS.CN莫斯科8月26日電 負責審理中共落馬高官薄熙來被控貪污、受賄、濫用職權案件的中國山東省濟南市中級法院官方微博賬號發布消息稱,案件一審的庭審階段已經結束,法院將擇期宣判。該案22日開始在濟南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繼控辯雙方舉証質証程序在25日結束後,案件于26日進入法庭辯論程序:公訴人發表了公訴意見,被告薄熙來作了自辯發言,辯護人發表了辯護意見。法庭辯論期間,公訴人羅列了薄熙來被指控的罪行,認為連日來檢控方呈交法庭的証據、証詞以及王立軍、徐明等人的出庭均証明了薄熙來的三項罪行。他說:“被告人薄熙來單獨或共同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2179萬余元,數額特別巨大;共同貪污公款人民幣500萬元,數額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予以數罪並罰。” 公訴人指出,薄熙來在檢查機關偵查和審查起訴期間對有關罪行做過供述,卻在法庭上矢口否認,表現出“拒不認罪的態度”。他說:“我們要提醒被告人薄熙來:犯罪事實是客觀的,並不隨你的主觀意志而轉移,不因你認為有就有,你認為沒有就沒有。認定犯罪事實,是以全案証據為依據,而不是以你的口供為依據。” 公訴人指出:“根據‘寬嚴相濟 的形式政策和國家法律,罪行極其嚴重,必須依法從嚴懲處。” 而薄熙來則回應稱:“在法庭上我如實陳述自己的意見是法律賦予我的權利。我希望公訴人不要把我在法庭上講我的意見當作是惡劣的行為。當作是翻供。” 薄熙來,1949年出生,原系十七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曾任遼寧省大連市市長、大連市委書記、遼寧省委常委、遼寧省委副書記、遼寧省省長、商務部部長、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案成為全球關注的焦點,因為是開國元勛薄一波的兒子被審判,而不是普通的黨內高官。現年64歲的薄熙來 2012年3月15日被解除重慶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同年4月10日被停止中共中央委員和政治局委員職務,接受中共中央紀委調查。9月29日因涉嫌犯受賄罪被逮捕。今年7月,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對薄熙來提出指控。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薄熙來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貪污公款,數額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並予以數罪並罰。上述文章內容由俄新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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