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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漢:公告本公司104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11 15:33


壹、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新臺幣5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104年8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317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帛漢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 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3.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4.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5.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南市安南區工業三路58號。

四、公告方式: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http://mops.twse.com.tw/)。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定章程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81年1月7日,最近一次修訂章程之日期為104年6月11日。

七、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8億元整,分為8仟萬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503,853,850元,已發行股份為50,385,385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普通股。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暨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發行股數、面額及總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50,000,000元。

2.發行條件: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5%,計75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並依證交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500仟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其餘75%,計3,750仟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74.42634406股。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4.本案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7元。

5.其他關於本次現金增資之重要內容暨其他相關事宜,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九、增資發行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553,853,850元,分為55,385,38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償還銀行借款、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十二、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04/10/1~104/11/2。

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04/11/4

十三、代收股款機構及專戶存儲價款機構:

1委託代收價款行庫:永豐銀行永康分行。

2委託存儲專戶行庫:永豐銀行台南分行。

十四、主辦承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及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索取方法: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

tw)查詢。

十六、本次現金增資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人之集保帳號,增資股票將俟承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發放,屆時股款繳納憑證下市暨增資新股上市。

參、茲訂定104年9月26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04年9月22日至9月2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

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4年9月21日下午17:0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

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4年9月21日 (最後過戶

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

辦理過戶手續。

肆、本公司最近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

「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財務報表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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