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覆議怎處理? 王金平:照程序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6-07 12:11
記者康仁俊/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今(7)日為會計法修法引發爭議向國人致歉,並要求行政院提起覆議,對此,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目前還無法估計覆議案是否會影響到原訂13日召開的立法院臨時會議程,立法院將等行政院提出覆議後,召集朝野協商,討論後續處理方式。
馬英九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案,在上周五、5月3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這幾天我看到社會各界對此有不少的批評與責難,我對此深感不安,經過這幾天沈澱與思考後,我認為該案修正過程中,確實存有不少爭議,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傷害對執政團隊的信任」。
馬英九指出,整個修法過程,包括民意代表等人員不當使用公款的除罪化,以及修法的時候法條漏字疏誤等等,執政黨確實是思考不周,也違背社會大眾的期待,「這點包括行政團隊、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以及我本人都應深自反省跟檢討」。
馬英九並要求行政院應提出覆議,他強調,「行政院覆議的理由,是認為民意代表等人員,不當使用業務費等不法的標準,應該跟教授等人員一樣,要有公款公用、公款私用的區分,否則有違平等原則,因此行政院認為有窒礙難行之處,今天舉行記者會,就是要跟大家說明行政團隊的立場」。
由於立法院將在13日到27日召開臨時會,對於外界關心後續議程,王金平表示,因為不知道行政院何時會正式提出覆議案,因此還無法確定是否會影響原訂13日將召開的臨時會議程,「現在決定要覆議,覆議提出來,總統核可以後,我們就依照程序走」。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提出覆議案後,立法院應於15日內做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應於7日內自行集會,並於15日內做成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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