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當傳令兵 國防部:沒這回事
鉅亨網新聞中心
媒體報導,替代役男投書指出被分發到國防部當傳令兵,國防部今(5)發布新聞稿澄清,絕對未將替代役當傳令兵。
《自由時報》5日報導「替代役男投訴指出被分發到國防部當傳令兵」一事,國防部澄清指出,「本部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暨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進用替代役男擔任一般(共同)性行政工作,並無將替代役男『當傳令兵』情事。」
國防部指出,自民國100年起進用「一般替代役」,規劃以國軍醫院及各軍事校院為主;有關替代役男分發訓練、服勤、裝備、膳宿、奬懲、調適等相關事宜,已令頒「國防部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予以明確規範。
國防部進一步表示,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規定,替代役男於需用機關擔任輔助性工作,即協助收發文、公文傳遞、文書處理等一般行政事務,所謂替代役男「被當傳令兵」,判係替代役男誤解服勤內容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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