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事加夜班就是不行 蘋果法國零售店留人打掃 遭罰1萬歐元
鉅亨網編譯李業德 綜合外電 2013-03-14 16:10
蘋果的法國Carré Sénart零售店。(圖:官方)
《法新社》周三 (13日) 報導,蘋果 (Apple Inc.)(AAPL-US) 於法國的零售店面,由於要求員工在打烊後加班 2 小時,作些環境清潔工作,而遭到職員投訴,現法院判決需繳 1 萬歐元 (約 1.3 萬美元) 罰款。
根據判決結果,蘋果需向法國公會繳交 1 萬歐元之外,倘若之後又有類似情形遭舉報,每次都會額外加罰 5 萬歐元 (6.5 萬美元)。
法國政府法律規定,夜間工作時段為晚上 9 點至翌日清晨 6 點,在這時間點若要留員工加班,必須要提出確實有必要性的證明。
蘋果零售店員工下班時間是晚上 9 點,此次案例中公司要求人員多留 2 小時,目的只是為了打掃環境,並為次日營業作準備動作,並不受法律認可。
蘋果本身表示,要求員工加班一事並不常見,且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
判決影響的法國 6 間分店,包括巴黎 l"Opéra、勒謝奈的 Parly 2、Lieusaint 的 Carré Sénart、Marne-la-Vallee 的 Val d"Europe、尼斯的 Cape Town 3000,以及聖埃爾布蘭的 Atlantis。
本案於法國高等法院的進一步判決結果,將在 4 月 16 日正式下達。
蘋果股價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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