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熱浪假應給業者自行調整 不宜制定法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8-09 14:30
記者陳思豪/綜合報導
連日高溫,讓是否制訂「熱浪假」議題再次引發討論。勞委會主委潘世偉今(9)日表示,高溫假最適合的方式,應該是依雇主自行調整處理,不適宜用法律規範來制訂,儘管行政院要求主管單位評估,但潘世偉說,勞委會目前未研議也暫不考慮。
有電子媒體報導,不少民眾難以忍受酷熱天氣,希望政府能放熱浪假,自主工聯執行長朱維立受訪也指出,目前全球暖化嚴重,建議政府應規劃讓勞工放高溫假來保護勞工。不過也有業者對這樣的做法表達反彈。
潘世偉直言,「熱浪假」是少見的假,若目前氣溫過高放了「熱浪假」,是否到了冬天就要放「低溫假」?這些應該是依雇主自行調整處理,不適宜另從法律來進行規範。此外,儘管溫室效應造成氣溫不斷飆升,但目前世界各國都未針對高溫假立法。
但潘世偉強調,如何防止勞工在高溫環境工作,也是雇主所需負的責任。根據規範,雇主應提供飲水及適當休息場所,若員工患有對於有高血壓、心臟病、無汗症等,應設置急救人員和器材。
至於相關勞動檢查,則為地方政府權責,不過勞委會坦言,未符合相關規範遭罰的案例相當少,根據近3個月所稽查結果,僅發現北市發生一例業者重複違規情況,這也是北市首張高溫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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