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研音樂: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息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10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2,000,000股,於民國102年8月1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2003004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 J305010有聲出版業。
2. J503011廣播節目製作業。
3. J503021電視節目製作業。
4. J503031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
5. J503041廣播電視廣告業。
6. J503051錄影節目帶製作發行業。
7. J602010演藝活動業。(演藝活動經紀業)
8. F109010圖書批發業。
9. F109040玩具、娛樂用品批發業。
10. F113020電器批發業。(舊貨除外)
11. F601010智慧財產權業。
12. J303010雜誌業。
13. J304010圖書出版業。
14. F209010書籍、文具零售業。
15. F209030玩具、娛樂用品零售業。
16. F109020文具批發業。
17.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股份總額600,000,000元,分為6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250,000,000元,分為2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 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建國北路二段135號15樓
(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含獨立董事兩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於民國88年4月16日訂定,最近一次修訂於102年1月8日。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下:
1.自101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票股利新台幣20,000,000元,發行新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2.依除權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份比例,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8元,股票股利配股率為每壹股配發新台幣0.8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80股)。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除權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合併湊成一股之登記,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240條規定,依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由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3.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八)增資發行新股後之股份總額:本公司增資後實收資本額270,000,000元,分為27,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十一)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十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經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經本公司102年8月8日董事會決議訂定民國102年9月1日為除權除息基準日暨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2年8月28日至102年9月1日為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02年8月27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至或郵寄(郵寄掛號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忠孝東路2段95號1樓)辦妥過戶手續。
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
五、特此公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