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股美法官判決比特幣屬于貨幣:適用資金監管法律鉅亨網新聞中心2013-08-08 09:05新浪科技訊 北京時間8月8日早間消息,美國一名聯邦法官在本周的一起案件中表示,比特幣是“一種貨幣或一種形式的資金”,因此適用于美國的相關法律。在這起案件中,德克薩斯州一名原告人對基于比特幣的大規模欺詐活動提起訴訟。案件的被告方名為“比特幣存儲信托”,這是一支基于比特幣的對沖基金,但被外界懷疑是一場騙局。該基金于2012年8月被關閉,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上月正式對該基金創始人特雷頓·沙弗爾(tredon shavers)提起“龐氏騙局”指控。(內文詳見新浪網)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黑莓三名高管離職 總部已裁員250人下一篇財報─轉戰手機app奏效 Groupon Q2營收優於預期 盤後漲近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