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農: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8-07 17:44
依據:
壹、本公司102年7月4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02年7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786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參、公司法第二五二條第一項之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
興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
三、公司債之利率:
票面年利率為0%。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
發行期間為5年,除債券持有人依本公司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該辦法第十八條行使賣回權,及本公司依該辦法第十七條提前收回,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募集計劃及保管方法:
本公司債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每年度營運產生之資金項下支應,未有設償債基金,還本付息及轉換事宜由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之。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償還銀行借款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無。
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
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100%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
額定資本額新台幣5,0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新台幣3,336,920,390元,發行股份總數333,692,039股。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
新台幣4,823,395仟元(依經會計師核閱之102年第一季財報計算)。
十一、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
請參閱本公司公開說明書第129頁~440頁。
十二、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
受託人:永豐商業銀行信託部。約定事項:主係約定本公司對此次發行轉換公司債還本付息之償債還款義務及違約之清償責任及程式。
十三、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
永豐商業銀行城中分行(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1樓)。
十四、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
承銷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約定事項:主係約定申報生效後之相關對外公開銷售事務之權利及義務。
十五、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不適用。
十六、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不適用。
十七、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及現況:無。
十八、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請參閱本公司公開說明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十九、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無。
二十、董事會議事錄:詳見本公司公開說明書。
二十一、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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