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起火事件 民航局還要再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5-21 15:56
針對去年五月二號,復興航空GE-515班次由松山飛往馬公的班機,發生發動機起異常起火事件,飛安會經過一年調查發現,飛航組員執行滅火程序後,在返航松山機場過程中,並未提出發動機火警和以單發動機飛航,也沒有宣告緊急狀況,導致航管員不瞭解飛機當時情況,也不利判斷規劃及協助,同時回航時也未做適當的飛航管理,使後續進場工作負荷加重,飛安會對民航局、復興航空、發動機及飛機製造公司,共提出十七項飛安改善建議。
不過,復興航空今天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這起事件發生時,復興航空機長即依照標準程序處理,在確保所有旅客安全下,平安人機返回台北,並無處置不當,復興航空也在第一時間主動通報民航局,也配合民航局與飛安會進行調查,並無任何隱瞞事宜。但民航局則表示,將會再對飛行員進行調查,如有處置不當,依民航法可開罰台幣六萬到三十萬元。(圖:復興航空ATR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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