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公投如何命題? 中選會:尊重立法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3-01 16:06
朝野對核四公投命題爭論不休,中央選舉委員會1日表示,由立法院依公民投票法第16條所提出之公民投票案,依法不需經公投審議委員會審查,該會自當依立法院之提案執行,對於公民投票案之主文命題,完全尊重。
據「聯合報」報導,中選會祕書長鄧天祐表示,依過去公投經驗,公投主文命題應足以「改變現狀」才有意義。如果公投結果不以「改變現狀」為目的,一次公投至少花掉四、五億元;若耗費龐大的人力、財力,卻做徒勞無功的事,就失去公投的意義了。
對此,中選會強調,鄧天祐於接受媒體訪問時,是針對過去由公民連署的公民投票案,提出說明。
中選會表示,依公民投票法第16條規定,由立法院提出之公民投票案,經立法院院會通過後,交由該會辦理公民投票。
行政院長江宜樺日前宣布接受核四停建公投檢驗,並表示國民黨團研擬腹案以「你是否支持核四停建」為主文內容;但民進黨認為,命題應為「是否支持核四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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