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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宰活禽公告實施辦法 販售、陳列活禽也算違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5-15 11:17


傳統市場禁宰活禽即將在17日實施,目前已有9成攤商,共805家申請轉型補助金,並切結不再宰殺活禽。農委會也公告了實施辦法,傳統市場禁止宰殺雞、鴨、鵝,活禽一律止步。此外,販售、陳列、展示活禽也算違法。

因應H7N9疫情,傳統市場禁宰活禽即將在17日上路實施,農委會與衛生署同步公告禁宰令實施辦法,包含傳統市場禁止宰殺雞、鴨、鵝,販賣未殺的活禽也違法。


中央政府會訂出查核機制,地方政府也將組成聯合稽查小組,如果有攤商違反規定,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罰3千到1萬5千元,限期未改善可連續處罰。若宰殺活禽,則依畜牧法開罰2萬到10萬元。

農委會也指出,禁宰活禽的措施絕不會因為H7N9疫情趨緩而延後或取消,本周五17日會如期實施。提醒民眾及攤商,即使在傳統市場販賣未殺的活禽也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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