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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2/20
2.公司名稱:長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02年1月營收與去年同期差異說明如下:
項 目 營業收入淨額
(新台幣仟元) --------------
102年1月 6,991,195
101年1月 122,813
增加金額 6,868,382
增加百分比 5,592.55
說明:上列差異主要係因「長虹新凱旋科技大樓」全棟於102年1月中完成過戶交屋,
依IFRS規定採全部完工法認列該建案營業收入,而去年同期僅認列其他建案三戶成屋
營業收入所致。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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