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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反壟斷要更多關注國計民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2-20 09:01


□資本論

“貴州茅台、五糧液因涉嫌違反《反壟斷法》被4.49億元”的消息昨天滿天飛,此消息雖然尚未得到證實,但應該不是空穴來風。因為今年1月中旬,針對貴州茅台推出“限價令”、五糧液處低價銷售經銷商等行為,發改委已先后約談了這兩家酒企。如果處一事屬實,無疑體現了發改委對反壟斷工作的高度重視。


發改委處貴州茅台和五糧液的消息在網絡上受到關注。不過在筆者看來,這種關注更多的只是一種事不關己的圍觀,因為茅台酒與五糧液作為兩種高檔甚至稱得上奢侈的白酒,與民生關係不大,能喝得起這兩種酒的,除了一些官員就是富人階層。就老百姓來說,對於這兩種高檔酒,反不反壟斷無所謂,其價格高一點、低一點跟老百姓的利益關係也不是太大。在反壟斷的問題上,老百姓更希望發改委能夠劍指石化、通信、鐵路等領域的壟斷行為,畢竟這些壟斷行為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利益。如果大多數國人覺得貴州茅台與五糧液挨與己無關,發改委反這一壟斷行為的意義也會隨之打了折扣。

同時,4.49億元的單稱得上巨額,但對於這兩家財大氣粗的酒企來說,這筆單的懲意義其實較為有限。這一點從昨天兩家酒企的股票走勢也可以看出一二,當天上證指數下跌1.6%,而貴州茅台與五糧液的跌幅分別只有0.99%和1.55%。此外,貴州茅台和五糧液都是國有企業,開單也只是將國有資金從兩家酒企轉到了國庫而已,如果單中沒有對兩家企業高管的責任追究,這樣的單很難讓真正的責任人汲取教訓。

還要多說一句,不論是貴州茅台還是五糧液,昨天都沒有發布挨的消息;在挨消息傳出后,兩家公司的股票也沒有停牌,公司方面甚至表示對此不知情。因此,如果處一事屬實,發改委該查查“自己人”有沒有提前泄露消息,因為就信息披露而言,提前泄露消息的行為明顯違反《證券法》。

□皮海洲(財經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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