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興科技法律訴訟和解之最新情況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5-08 15:15
謹此提述裕興科技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日、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及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一日之公告及日期為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之通函(「該通函」),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和解協議、最終和解協議、涉及由本公司向金裕興提供以健力寶集團為受益人之擔保(已由新擔保所替代)及有關可能出售事項之出售授權之主要交易。除文義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詞匯與該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本公司乃自愿作出本公告,以向股東提供有關本公司涉及法律訴訟之資產解除凍結進度之最新情況,並提供確認和解協議及最終和解協議項下擬進行之解除日期之最新情況。
董事會謹此宣布,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七日,本公司已收到江南實業注冊之地方西藏自治區工布江達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所發出日期為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的證明函件(「證明書」)。證明書確認收到佛山中級法院及廣東高院分別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及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一日發出之兩份獨立執行通知書,以支援解除金裕興持有江南實業之29.472%股權(及其連帶之41,000,000股平安A股之經濟利益)。按此基準,解除日期已確定為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根據證明書,金裕興持有江南實業之余下7.188%股權將繼續由廣東高院凍結,直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日為止。
本公司將就(其中包括)支付第一期、第二期及第三期和解費用之日期之最新情況以及法律訴訟和解及可能出售事項之重大發展刊發進一步公告。
T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