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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瘋狂買家0元購拍下300萬件商品:僅兩件發貨

鉅亨網新聞中心


福建人陳先生在義烏工作,五一前,他來無事,就登錄義烏商城集團官方網站“義烏購”瞎逛。

“義烏購”是一個類似淘寶的網站,店主多為小商品城的商戶。


瀏覽網店的過程中,陳先生驚喜地發現,許多商品都只要0元,而且不限購。

天上掉餡餅,不撿是傻子。興奮的陳先生立即動手,用了兩個小時,在多家網店拍下了超過300萬件商品,算上運費,陳先生總共只花了14元。

付完款,陳先生等店家發貨。可第二天一早,他再打開網站,發現自己的訂單几乎全被取消了。

陳先生很不服氣,這兩天,他找到“義烏購”網站,要討個說法。

“0元購”讓他開啟瘋狂模式

僅一款兒童帽就拍下百萬件

陳先生在義烏一家外貿公司上班,他說自己來義烏還不到一個月,這次瘋狂網購是他第一次上“義烏購”。

“很多東西都標0元,或者几乎0元。”4月28日下午6點多,陳先生拍下第一筆訂單,包括兩個0.5元的墻貼和幾個0元的聖誕節商品,加上6元運費,一共是7塊錢。

這筆交易完成后,陳先生心裏還有點忐忑——這麼便宜的好事,到底靠不靠譜?

陳先生立即致電“義烏購”客服,詢問有沒有這樣的“0元購”活動,對方給他的答覆模棱兩可,只說到時候會給他一個答覆。

既然沒有否認,陳先生也就不管那麼多了。在接下來的兩個小時裡,陳先生開啟“瘋狂模式”,將網站上所有能找到的0元商品几乎全部拍下。

到當天晚上8點多,陳先生已經下單200多個,包括手提箱、錢包、筆記本、電壓鍋、晾衣架等,“每樣東西一買就是幾千幾萬件,便宜啊。”[NT:PAGE=$]

陳先生拍得最爽的是一個標價0元的兒童帽,他一口氣買了999999件,還包郵。

最終,陳先生兩個小時一共拍下了300多萬件商品,連郵費在內,總共花了14元。而這些商品,毛估估價值超過1000萬元。

300萬件商品僅兩件發貨

其余訂單都被網站取消

帶沉甸甸的滿足感,陳先生進入夢鄉。

第二天一早,他再次打開網站,一下子傻眼了——他拍下的所有訂單,全部被莫名取消了,重新變回“未付款”狀態。

不過,陳先生確實收到了店家發出的貨物。只是不是300萬件,而是兩件——他第一筆訂單中,單價0.5元的兩個墻貼。

陳先生氣壞了,“當時我就退回去了,拒不收貨。”他認為,不說別的,就這筆訂單裡,他還拍下了0元的聖誕商品,“我一起下的訂單,為什麼其他東西不發過來?”

他在網上和商家理論,對方未予理睬。

接下來的幾天,陳先生陸續收到了多個網店店主的電話,“他們問我要什麼款式,還讓我付錢。我說,我是0元買的東西。但很多商家說,他們那邊顯示還是未付款。”

瘋狂買家自認“程序正確”

要求店家發貨或進行賠償

牛頭不對馬嘴,陳先生只好去找“義烏購”,電話裡,對方回復說:“我們只是第三方平台,你應該去找商家協商解決”。

5月6日,陳先生上門討說法,但“義烏購”方面稱負責人在開會,陳先生吃了一個閉門羹。[NT:PAGE=$]

回到家中,陳先生一口惡氣難平,再次打開電腦,將所有“未付款”狀態的300萬件商品重新拍下,當然,價格還是0元。

“我認為,在程序上我是沒有問題的。拍的時候,我特意看了網店的說明,上面只寫最少要買多少件,但沒有寫最多可以買多少件。”陳先生說,如果店家不肯按訂單發貨,就要對他進行金錢賠償。

店家說法

不懂網店,所以沒有設置價格

之前都是二次溝通完成交易

陳先生不服氣,“義烏購”的商戶們也是一肚子怨氣。

王女士的網店是陳先生的掃貨目標之一,在這裏,陳先生買了尿不濕、棉簽等物品,每樣都超過1萬件,“我們怎麼可能把這麼多東西0元賣出去,還要包郵,我們還要做生意的。”

她告訴記者,商戶中許多人不懂開網店,“義烏購”網站上線后,店主們只是把照片上傳,並沒有進行管理,“價格這些東西都沒有弄過。”

王女士說,以往有人在網站上看到了0元商品信息,也是通過二次溝通,確定實際交易價格和數量,並沒有直接拍下的情況。

“義烏購”回應

0元訂單有悖交易常識

願以第三方身份助雙方協商

店主們“不懂網店”的說法,得到了“義烏購”官方的支持。

“設成0元商品,並非經營戶的本意,只是經營戶在不了解商品價格標注機制前提下設置的。”“義烏購”的工作人員昨天告訴記者,很多商家在注冊之后,並沒有仔細打理,只是簡單的上傳了一些圖片和說明,就任其自生自滅了。[NT:PAGE=$]

“0元訂單明顯有悖交易常識,200多個0元訂單,價值上千萬的品,經營戶根本無法盈利。”“義烏購”的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只能以第三方的身份,協助陳先生和經營戶進行協商。

目前,“義烏購”已向所有經營戶發出提醒,重新設置0元商品的價格。

律師意見

出現重大誤解或者有失公平

可撤銷合同

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律師何遠就此案例表示,“義烏購”商家符合可撤銷合同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何遠認為,商家如果確實對網店系統不熟,可構成交易合同屬重大誤解,一年之內,商家有權撤銷該合同。

記者手記

網上的錢,要賺也要費點心

網店裏,有“不要錢”的商品,還隨便買——面對這種“天上掉下來的餡餅”,陳先生瘋狂搶拍大快朵頤,可以理解。

現在商家又說因為不懂網店,沒設置成交價,所以不發貨,陳先生相當懊惱,也可以理解。

其實,這個誤會,本不應該發生。

如果“義烏購”這個平台,對剛開網店的經營戶們加強點培訓;如果開網店的這些經營戶們,對網店多上點心,而不僅僅是拍幾張貨品照片扔到網上,然后也不管不問,就不會出這個誤會了。

網上的錢,要賺也是要費點心的。

本報實習生 葉星辰 本報記者 貝遠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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