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晶圓: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04 16:05
一、本公司為配合股票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200,00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104年8月11日證櫃審字第1040021939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環球晶圓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F401010國際貿易業
(一)研究、設計、開發、製造及銷售以下產品:
半導體矽晶材料及其元件
(二)兼營與前項業務相關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30075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工業東二路8號。
(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100年6月17日,第七次修正於民國104年6月23日。
(六)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原額定資本額為6,000,000,000元整,分為60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3,492,500,000元整,分為349,2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法令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2,000,000股供員工認購,其餘計18,00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相關申請初次上櫃承銷新制度規定,由原股東放棄認購以供全數提撥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之限制。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3.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5.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及其他有關事項,如依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予修正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692,500,00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369,250,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本次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
(十二)股款代收機構:
1.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竹科分行
2.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世貿分行
3.存儲專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新竹分行
(十三)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時間:
1.詢價圈購期間:俟決議後另行公告。
2.公開申購期間:俟決議後另行公告。
(十四)繳款期間:
1.員工認股繳款日期:俟決議後另行公告。
2.公開申購扣款日期:俟決議後另行公告。
3.詢價圈購繳款日期:俟決議後另行公告。
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俟決議後另行公告。
5.增資基準日:俟決議後另行公告。
(十五)主辦承銷商: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七)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
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十八)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
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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