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酒駕藍委提死刑 綠委:法應有輕重之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2-05 15:29
針對國民黨立委打算針對酒駕累犯致死者,最高可判死刑。民進黨立委認為,刑法調整必須考量衡平性,加重到死刑並不是預防酒駕的手段,認為事前的加強取締會比較有防治效果。(蕭照平報導)
針對國民黨立委黃昭順加碼修改刑事訴訟法,強調只要酒駕累犯致人於死,最重可被處以死刑。擔任過法官的民進黨立委劉櫂豪認為,重判死刑還需要多加考慮,他認為加強取締會比加重刑,更有預防效果。
『你故意當然比過失的責任重太多了,比方說,我有意使這事情發生,然後又讓它發生,這叫做故意,但是你不能把所有酒駕的人都看成故意去撞人,我覺得這.,但是我認為加強取締酒醉駕車這大家都贊同』
擔任過律師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也說,對事後行為的加重處罰,無助於事前的預防,而且不能違反刑度的比例原則。
『如果今天這人真的是真的可惡到不行,所以非判死不可,或者是我今天酒駕造成這麼多悲劇,所以我要怎麼去預防,那你用最後事後的判死,我覺得這手段跟目的之間是不平衡的』
尤美女也說,事前預防除了加強取締之外,提供酒品的店家也應該提供酒測或叫車的協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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