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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林益世涉貪 一審宣判七年四個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4-30 16:51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被控貪污,起訴四項罪行,台北地院下午四點一審宣判。林益世被七年四個月。

合議庭在判決書內,釐清立委與行政院秘書長職權、遭剪接錄音光碟是否具有證明力等疑點。


林益世被控在立委、行政院秘書長任內向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收賄新台幣6300萬元,並索賄8300萬元未遂,遭特偵組依違背職務收賄、隱匿貪污所得、職務上行為索賄、財產來源不明等4罪起訴,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

同案被告林母沈若蘭、林妻彭愛佳、林益世舅舅沈煥章、林益世舅舅沈煥瑤,也被依洗錢等罪嫌起訴。今天也都將宣判。林益世夫妻沒有到法院聆聽判決結果,而是到律師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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