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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銀行常務副董事長陳小憲表示,此前的流動性困局提示銀行,決不能盲目追求規模擴張,對於利率高度敏感的同業業務應審慎對待,以期限錯配支撐的資產業務必須加以總量限制;對於單純為擴大總資產規模而人為虛假沖高雙邊同業業務的行為,應堅決處罰,因為這無異於自掘墳墓。
陳小憲在《21世紀經濟報導》上撰文指出,本次銀行間流動性危機發生後,作為市場的參與主體,銀行更應從自身的經營理念和管理體制上尋找內因。本次流動性事件充分暴露了一些商業銀行在經營理念、內部管理、業績評判、風險管控等方面存在的深層次問題。
他談到,長期以來,國內許多銀行在發展中存在濃厚的“規模沖動”和“速度情節”。從2007年底至今,短短五年多時間,銀行業資產和貸款規模分別增長了1.4倍和1.5倍。部分銀行甚至通過同業資產與同業負債雙邊擴張的方式,人為做大總資產規模。在規模快速擴張的同時,銀行資金大量短借長用、期限錯配嚴重,杠桿效應不斷擴大,蘊含著巨大的流動性風險。
一旦貨幣政策收緊,將加速“去杠桿化”的進程,迫使銀行大量收縮同業業務和票據融資,市場的清償能力和流動性問題將面臨嚴峻考驗。本次流動性事件就充分暴露了這一問題,給銀行的經營理念敲響了警鐘。因此,銀行必須回歸穩健經營本源,腳踏實地從以規模擴張為主的粗放發展逐步轉向規模增長與存量優化並重的集約化發展模式。
此外,在處理風險管理與業務發展關係的問題上,國內銀行還需要更加審慎,必須建立起科學的前中後台制衡機制,通過明確的職責定位、流程安排和考核機制來相互約束、緊密制衡。(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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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PFSTBMX,51,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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