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若確定續建 最快2016年才能商轉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4-24 14:03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賴士葆質疑,現在要推動核四公投,如果確定續建,核四是否還趕得上在2015年完成商轉。對此,原能會表示,依照程序,核四如果可以商轉,也是在完成公投2年之後。也就是說,如果停建核四公投能依照國民黨的規畫在年底完成,核四最快也要到2016年才能正式商轉。(程平報導)
原能會核管處副處長張欣表示,依規定核電廠要放置燃料棒,必須在一年前就先備妥必要資料送審,而且從放置燃料棒到正式商轉,還需要1年的時間。也就是說,就算核四經由公投後確定續建,也要再等2年才會商轉。
只是如果核四確定不續建,經濟核四專案辦公室主任吳玉珍則表示,假設GDP以保守的年均成長3.37%來計算,台灣從將從2018年起就會限電,就算興建天然氣發電廠來弭補電力缺口,最快也要限電10到12年。
經濟部次長杜紫軍則說,再生能源發電有侷限,像澎湖在推動低碳島,但也需要與台灣本島間鋪設海底電纜,來解決發電不足或過剩的問題。而且就算台灣全島插滿風力發電基座,也無法取代核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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