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銀、保、證」在台交易糾紛 皆須加入金融評議機制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2013-01-28 18:45
兩岸金融交流日益密切,除了過去的兩岸金銀會,以及人民幣業務的開放,同時,大陸證監會主席郭樹清今(28)日即訪台,明天兩岸金證會也將登場,對此,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國全今天表示,大陸「銀、保、證」只要來台經營,在台的金融機構有交易糾紛,都要加入金融評議機制,消費糾紛皆受理申訴。
林國全表示,目前大陸的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已來台灣設分行,在台灣營運全面接受金管會監理,也必須加入金融評議機制,中銀和交銀這兩家陸銀都已簽署書面同意書,也就是說,一旦消費在於兩家在台分行發生交易糾紛,都可向金融評議中心申訴,但目前尚未有任何與陸銀有關的金融評議案件提出申請。
而央行周五才宣布,農曆年前人民幣業務即可上路,林國全表示,未來若人民幣存款引發糾紛,只要是在台灣交易所發生糾紛提出申訴,金融評議中心都會受理。
至於,明天的兩岸金證會可能談及陸企來台上市(T股),是否也為金融評議範圍?林國全解釋,T股來台上市,投資人比較擔心的是財務報表不透明的問題,這牽涉到的是投資損失而非消費損失,金融評議中心處理的對象是金融機購,但是T股公司不是金融機購,因此要由投保中心處理,投保中心會替投資人進行團體訴訟、代位訴訟、談和解,但如果交易T股過程沒有講清楚所引起的糾紛則仍可向金融評議中心申訴處理。
林國全說,未來如果開放更多大陸的保險、證券公司來台營業,都和陸銀一樣要加入金融評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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