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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崗資產:返還房屋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1-24 16:37


第二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龍岩股份有限公司.

松崗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100年度重訴字第868號

2.事實發生日:102/01/24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原向新采公司承租標的建物(台北市忠孝西路1段

50號2-5樓)為期15年(93.09.15~108.09.14)經營賣場,唯新采公司因債務問題,

該標的建物被債權人法拍,其中3.4樓為龍岩公司購得。現經台北地方法院

民事庭裁判,本公司應將該兩層建物還返龍岩公司。

4.處理過程:本公司不服裁判,已委請律師就返還標的建物之有關權益,進行二審訴訟.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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