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股東戶號45XXX股東請求本公司給付丙二種特別股股息調解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4/18
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本日接獲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通知書,就聲請人股東戶號45XXX股東
(下稱「戶號45XXX股東」)請求給付特別股股息事件,訂於民國102年5月2日於該法院
調解。
2)「戶號45XXX股東」請求本公司應給付:
(一)新臺幣(下同)1,112,476元,及自民國99年1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
之利息。
(二)1,314,090元,及自民國100年1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三) 1,314,090元,及自民國101年1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四) 1,314,090元,及自民國102年1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五)自民國103年1月1日起,於每年1月1日給付1,314,090元至收回丙二種特別股
3,000,000股止。
3)「戶號45XXX股東」所請求之金額分別為本公司發行丙二種特別股之股息。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於民國102年5月2日參與本案調解程式。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