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泰豐控股建議更改公司名稱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投票表決結果
鉅亨網新聞中心
董事會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上,特別決議案已獲股東以投票方式正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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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有關建議更改公司名稱之通函(「通函」)。除非另有訂明,本公布所用詞匯與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義。
董事會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之股東特別大會通告所載有關批準建議更改公司名稱之特別決議案(「特別決議案」)已獲股東以投票方式正式通過。
於股東特別大會日期,已發行股份數目為1,000,000,000股股份,亦即賦予股東權利出席大會並投票贊成或反對特別決議案之股份總數。概無股東須就特別決議案放棄投票,亦無股東有權出席大會且僅可投票反對特別決議案。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獲委任為股東特別大會之點票監察人。
股東特別大會之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特別決議案 票數及占總票數百分比(%)
贊成 反對 總票數
批準建議更改公司名稱 278,028,000(100%) 0(0%) 278,028,000
由於超過75%之票數贊成特別決議案,故特別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由於特別決議案已獲股東正式通過,故本公司將就更改本公司名稱分別於開曼群島公司注冊處及香港公司注冊處辦理任何必要登記及╱或存檔手續。所有印有本公司現有名稱之現有已發行股票將繼續為股份擁有權之憑證,並將繼續以新公司名稱發行之相同數目股份有效作買賣、結算、交付及登記。本公司將就更改名稱之生效日期及本公司之股份簡稱另行刊發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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