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禁增地方平台貸款規模 新增隔離風險監管政策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4-16 14:08
中國的地方融資平台貸款高達9.3兆元人民幣,這些貸款一旦出現違約事件將引發嚴重後果。為防範風險,中國銀監會下發2013年銀行地方融資平台貸款風險監管的指導意見,禁止新增平台貸款規模,並對有關貸款加強監控。
香港《文匯報》報導,路透社引述消息人士透露,銀監會下發給各大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農信社、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的通知中,要求各機構要以「控制總量、優化結構、隔離風險、明晰職責」為重點,繼續推進地方融資平台貸的風險管控。各機構要控制平台貸總量,不得新增平台貸款規模,並要求新發放平台貸款需滿足現金流全覆蓋等6大條件;同時首次警示金融機構應審慎持有融資平台債券。
有銀行人士指,銀監會的很多規定甚為嚴格而且很細,並新增了「隔離風險」的監管政策,基本延續了既往的平台貸監管思路,似乎要給近期對城鎮化投資有衝動的商業銀行勒緊了韁繩,但文件比意見稿已略有鬆動。
銀監會要求各銀行按「保在建、壓重建、控新建」的要求繼續總量控制,不得新增融資平台貸款規模。針對將到期的平台貸,對今年到期的融資平台貸要與融資平台、地方政府制定詳細還款方案,並於5月30日上報方案,密切監測到期貸款風險,避免出現重大違約事件。
對於現金流覆蓋率低於100%或資產負債率高於80%的融資平台,各銀行要確保其貸款佔本行全部平台貸款的比例不高於上年水平,並採取措施逐步減少貸款發放。
針對新增平台貸,銀監會亦明確要求需滿足現金流全覆蓋、地方政府及所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無直接或間接擔保、融資平台存量貸款中需要財政償還的部分已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借款人需為本地融資平台、資本負債率低於80%等六大條件。
按銀監會要求,各銀行要將購買持有融資平台發行債券的審批權上收至總行,並不得為融資平台發行債券提供擔保。市場人士指出,這是銀監會首次警示金融機構應審慎持有融資平台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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