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茂: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訂定承銷發行價格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4/11
2.公司名稱:泰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3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
1020008625號函辦理並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
行新股承銷價格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40,000,000元,發行普
通股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經彙總詢價圈購結果,並與承銷商共同
(2)其中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3%,共計52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餘委由
承銷商辦理公開承銷。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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