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通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茲通告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星期五)下午三時正假座香港九龍尖沙咀廣東道33號中港城第3座19樓1910-12A室舉行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藉以考慮及酌情通過下列普通決議案(無論修訂與否):
普通決議案
1. 「動議
(a) 謹此批準、確認及追認主供貨(二零一二年重續)協議(定義見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三年一月十日之通函(「通函」)、其條款及據此擬進行之交易(協議副本已送交本大會及注有「A」字樣及由本大會主席簡簽以資識別),連同通函所載之該等交易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之有關建議年度上限(通函之副本已送交本大會及注有「B」字樣及由本大會主席簡簽以資識別);及
(b) 謹此授權本公司任何董事就彼等認為必要、適宜或權宜采取任何步驟及簽立其他有關檔案以實行或施行主供貨(二零一二年重續)協議或與此有關者,以及據此擬進行之交易。」
附注:
1. 凡持有兩股或以上股份且有資格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之本公司股東,可委派多於一名代表或一名正式授權之公司代表出席及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股東填妥並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仍可依愿親身出席股東特別大會及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屆時,其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作已被撤銷論。
2. 隨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三年一月十日(星期四)之通函奉附股東特別大會適用之代表委任表格。根據表格上印列之指示填妥及簽署之代表委任表格連同委任人簽署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書(如有)或經由公證人簽署證明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檔案副本,最遲須於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四十八小時前送抵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8號金鐘匯中心26樓,方為有效。
3. 為厘定有權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之本公司股東之權利,本公司將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星期五)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該日不會進行任何本公司股份過戶登記。為確保符合資格享有上述權利,所有過戶檔案連同有關股票最遲須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送抵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8號金鐘匯中心26樓。
4.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TCL集團公司及其聯系人須就第一項普通決議案放棄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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