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陽實業:本公司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101年第4季轉換以新股交付情形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1-04 10:13
一、依據:
1.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7條、49條。
2.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7條。
3.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7條。
二、公告事項:
1.股票發行人名稱:聚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自98年6月22日開始發行,依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自98年7月22日起得開始轉換為普通股。截至101年12月31日止經債券持有人申請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13,740,643股。
3.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自101年8月24日開始發行,依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自101年9月25日起得開始轉換為普通股。截至101年12月31日止經債券持有人申請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3,521股。
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二)二三八九二九九九。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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