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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祺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2/2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660仟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6,6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暫訂新台幣36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267條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計266仟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計266仟股辦理

公開申購。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發行新股總額

80%計2,128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

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

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購置機器設備。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實際發行價格將於案件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視市場變動狀況並依

「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調整。

(2)本案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增資基準日及其

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並依相關法令辦理。

(3)本次計畫之重要內容及發行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券商公會

指示或要求,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情況辦

理修正或調整。

(4)本計劃中之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如每股實際發行價格因市場變動而調整,致募

集資金不足時,其不足之資金將以本公司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方式支應;惟若致募集

資金增加時,則作為充實營運資金之用。

(5)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籌資計畫之相關發行作業,擬授權董事長核決並代表

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契約及檔案,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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