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局加大規範 陸客來台旅遊品質再提升
鉅亨網記者王莞甯 台北 2014-08-15 12:10
交通部觀光局為提升陸客團來台旅遊品質,讓旅行業擺脫以購物為主的行程安排,針對陸客觀光團的餐食、遊覽車、購物、行程安排等品質規範再做調整,修正「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及「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優質行程審查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以引導旅行業者建立優質化的觀念。
觀光局指出,本次修正重點主要是針對優質行程,限縮優質團購物點站數,總數自總行程夜數改為總行程夜數減1,且原環島行程得安排2站珠寶玉石類或精品百貨類購物商店的規定改為全程僅得安排1站,並限以兩岸直航或小三通方式入出境,不得中途停留香港、澳門地區或其他第三地。
除優質團外,觀光局此次也提高一般陸客觀光團的規範標準,增訂「全程午晚餐平均餐標」應達每人每日新台幣400元以上,或全程總日數2分支1以上在觀光局評選為「台灣團餐特色餐廳」使用午、晚餐。
另外,遊覽車車輛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應依公路主管機關規定介接資訊平台,且於車輛副駕駛座前方的擋風玻璃,應設置團體團號、組團和接待旅行社名稱等標示。
「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已於8月8日修正發布,並自同日施行;而「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優質行程審查作業要點」於13日修正發布,自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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