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污染治理趨向市場化 重點行業推行第三方治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環保領域進一步向社會資本放開。
11月26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當前迫切需要在資源環境、生態建設等重點領域進一步創新投融資機制,充分發揮社會資本特別是民間資本的積極作用。
同時國務院要求在電力、鋼鐵等重點行業以及開發區(工業園區)污染治理等領域,大力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且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污染減排和排污權交易。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宋國君告訴《每日經濟新聞》,開展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等需要先有較好的排污許可證制度,即便向民間資本放開,參與依然存在難度。
市場化帶來新機遇
近年來,主要依靠政府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進行環境污染治理的方式,在日益復雜的環境問題面前顯得乏力。因此,“污染企業付費、專業化治理”的第三方治理模式被寄予厚望。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但在從事水、土壤等第三方治理的博天環境集團高級副總裁繆冬塬看來,第三方治理在國內尚處起步階段,法律法規不健全,排污主體責任明晰難,排污企業違法成本低於守法成本,第三方治理“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
很明顯,通過更為專業化的第三方治理,能夠較好地提高環境治理的效率,在業內專家看來,解決工業污染治理問題的思路是推行第三方治理。
《意見》提出,推動環境污染治理市場化,在電力、鋼鐵等重點行業以及開發區(工業園區)污染治理等領域,大力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通過委派治理服務、托管運營服務等方式,由排污企業付費購買專業環境服務公司的治污減排服務,提高污染治理的產業化、專業化程度。穩妥推進政府向社會購買環境監測服務。建立重點行業第三方治污企業推薦制度。
同時,國務院要求,大力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政策措施檔案由發改委、環保部負責,並明確出臺時間為2014年底。
交易進一步放閘
另外《意見》指出,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制度,規範排污權交易市場,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污染減排和排污權交易。
同時要求,加快在國內試行碳排放權交易制度,探索森林碳匯交易,發展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鼓勵和支援社會投資者參與碳配額交易,通過金融市場發現價格的功能等。
據環保部統計,到2013年底,11個試點省份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金額累計將近40億。其中,有償使用資金20億左右,交易金額也將近20億。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1月25日舉行了新聞發布會,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華在會上表示,中國政府高度重視氣候變化問題,目前42個低碳試點省區和城市進展順利,初步探索了各具特色的低碳發展模式。全國7個碳交易試點省市,截至2014年10月,共完成交易1375萬噸二氧化碳,累計成交金額突破5億元人民幣。
氣候司司長蘇偉表示,目前中央將碳排放權交易明確列入今年的中央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有望在今年年底盡早出臺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同時進一步加快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爭取2016年開始運行。希望到“十三五”末能有相對較成熟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宋國君認為,排污權交易是美國設計的一種通過交易降低社會減排成本的制度,但是需要有非常完善的排污許可證制度,只有做好前一步,才能再做后一步。
排污權交易主要是污染者之間的交易,和第三方的關係可能不大,宋國君說,“民間資本現在還看不到投資機會,沒有排污許可證,排放的數據說不清楚,比如空氣污染嚴重,都不知道往哪兒投。”
(綜合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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