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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8000萬理財變質押擔保 民生銀行被指違規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8-11 08:35


借款人失聯,讓民生銀行武漢分行陷入一場被指“違規銷售”的紛爭。

8月6日晚,一臉焦急的盧春明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其在民生銀行武昌支行客戶經理的推薦下,購買了一款起步為1000萬元,年化投資收益率可達12.08%的“高端理財”,且對方稱該品無風險。


經該客戶經理推薦,盧春明自己於今年5月,分三次將自己及親友的3000多萬元資金存單抵押給銀行,交由銀行做“理財投資”。盧介紹,還有其他12個賬戶也購買了這項“理財”,共涉及金額約8000萬元。此后,銀行以承兌匯票形式,將這筆資金貸款給一家名為湖北永福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永福投資”)的借款方。今年7月中旬,借款方法人李晴失聯,引爆這筆資金的呆壞賬風險。

然而,盧春明所謂的“高端理財品”,卻並不被銀行承認。民生銀行聲明稱,盧春明等人是以個人定期存單質押給民生銀行,為永福投資在該行開具銀行承兌匯票提供全額質押擔保。

8日下午,接受21世紀經濟報導採訪的民生銀行武漢分行一對外負責人潘女士也指出,盧等客戶在銀行簽署的合同僅有擔保合同,而對於借貸合同的簽訂根本不知情。

目前,針對這筆業務的性質和簽訂過程,盧春明等投資者與民生銀行方面各執一詞,李晴的失聯可能讓這筆投資打水漂。

“理財品”之辯

2014年5月,對盧春明來注定難忘。

一個月之內,盧分三次在民生銀行辦理了三份金額分別為300萬元、800萬元和300萬元的定期存單,此后,其將這些存單辦理了質押。他事后回憶,其在民生銀行武昌支行2樓辦公室,簽訂了一套空白合同,包括《擔保合同》及《借款合同》,在他理解,銀行將這筆資金拿去做理財投資,自己只需坐等到期后,回收本金加年化12.08%的利息。

沒想到的是,7月25日下午,民生銀行武昌支行突然通知盧春明去銀行二樓會議室開一個協調會。原來銀行將包括盧春明在內的13個賬戶的存款做了質押擔保,貸給永福投資,而后者法人李晴已失聯。

到底是銀行理財品還是個人存款質押擔保?

盧春明解釋,民生銀行理財經理韓某代表民生銀行,是這筆業務的牽線人,而自己是民生銀行的貴賓客戶,對該行及韓某一直十分信任。2013年11月起,韓某為其推薦過一項只針對高端客戶的高端投資理財品,起步1000萬元,投資年化收益達11.08%,且無風險。

盧春明,韓某曾向他表示,該投資項目經銀行層層審查,項目客戶在銀行有封閉回款賬戶監管,並在民生銀行開立的活期保證金做質押雙重保障手段作為還款保證。此外,該公司還有房門面等抵押在民生銀行,而韓的父親也投入3000萬元購買該品。如此一來,盧心動了。

為證實其法,盧某向記者提供了一份韓某曾向民生銀行上級主管部門呈交的“情況明”。

韓某在明中稱,其於2005年4月進入民生武昌支行,目前擔任客戶經理,屬零售序列考核。2013年下半年起,主營業務包括煤炭貿易的永福投資計劃在該業務上“加碼”,並以此申請增加公司授信額度至9000萬元,但沒獲批,需審批額度只有3000萬元。作為擁有龐大存款客戶資源的韓某,與永福投資已合作了5年,他認為長期以來合作良好,對方信用記錄良好。

為此,韓某推薦包括自己父親在內的13個個人賬戶融資給永福投資,全部金額為7760萬元。

操作模式是:盧春明等高端客戶先與永福投資簽訂《借款合同》,並約定金額、利率和半年期限,然后客戶將個人存款用存單質押擔保給銀行。此后,銀行為永福投資開立銀行承兌匯票,待匯票要到期時,借款人永福投資將公司的自有資金存到其在民生銀行開立的對公賬號內,再由民生銀行操作扣款,完成兌付。辦理完畢解凍手續后,盧春明等人可以取出存單。永福投資支付給盧春明等人依據票面金額的8%-9%的利息,同時,盧春明等人還可獲得定期存單上3%左右的利息。

這並非韓某第一次操作這項業務。他在情況明中稱,從2013年做這項業務以來沒出現過問題。

盧也坦言,去年其曾以同樣的方式,購買過這一“高端理財”,當時的借款人也是永福投資,但當時到期后如期兌付。

但這一次盧春明沒有那麼幸運,7月17日起李晴失聯,僅民生銀行來,就面臨永福投資將有到期的4000萬元貸款及個人融資的8000萬元無法歸還。

有鑒於此,民生銀行曾召集13個賬戶持有人開了一場協調會,通報了相關風險。

8日,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聯繫韓某,其表示自身也是受害者,作為民生銀行的客戶經理,屬於正式員工,其所有行為都屬職務行為。目前銀行方面並未授權其公開發言,就客戶的各種法,還不能公開發言。

民生銀行也對外聲明稱,這項業務中,上述資金提供人分別是民生銀行武昌支行客戶經理韓某的父親及韓某父親的朋友,主要資金提供人多為某上市公司的股東及高管。而銀行與上述資金提供人之間除存單質押合同外,未簽訂任何理財及其他合同。

風險提示漏洞?

前述民生銀行武漢分行辦公室潘女士也表示,客戶在銀行簽署的合同僅有一份《擔保合同》,而客戶投訴的另一份《借貸合同》並非銀行方面簽署,也無相關印章,“銀行的合同一般都是標準化的合同,有固定的格式,但這份借貸合同形似民間借貸合同,銀行並不知情。”

針對客戶經理在對客戶銷售時,是否涉及“無風險”的表述,是否介紹永福投資的相關情況,以及合同簽訂具體過程,潘女士表示銀行正在核實情況,作為銀行工作人員,銀行負有管理責任,如果真有違規行為,會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一銀行業人士也坦言,在蓋有民生銀行印章的《擔保合同》中,只關聯了一份民生與永福投資之間簽訂的第105202014022089號的《銀行承兌協議》,但與盧某等人相關的《借款合同》,卻並未從文字上的關聯體現。《借款合同》上,也無民生銀行相關印章。

從文字上,無法證明《借款合同》是民生銀行工作人員牽頭簽訂的。而在與雙方簽訂蓋有民生銀行印章的擔保合同中,並無提及與風險相關的字眼或條文。

何為個人定期存單質押業務?

銀監會2007年頒佈的《個人定期存單質押貸款辦法》中解釋,這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個人定期存單作質押,從商業銀行取得一定金額的人民幣貸款,到期由借款人償還本息的貸款業務。借款人可以以本人名下定期存單做質押,還可以第三人存單做質押。

“以第三人存單質押的業務模式,屬於打政策擦邊球,基本上各大銀行都曾開展過。”一位銀行業人士坦言,零售序列崗位的客戶經理,一般擁有大批存款大客戶,還會接觸到一些需要資金但授信審批無法過關的公司客戶。客戶經理通過這種牽線,做大自己業務指標的同時,還能為銀行增加承兌業務業績,屬多方共贏。但這項業務風險很大,最近幾年來,諸多銀行都陸續減少個人存單質押業務的開展。

盧春明表示,事后韓某曾向其坦言,在民生銀行對公資監管部曾針對個人定期存單質押貸款開具承兌匯票業務發文,要求今年4月以后暫停這項業務。“我們的合同是5月份簽訂的。”不過,記者尚未核實叫停的法。

“光鮮”的失聯者:誰是永福投資

目前,投資者與銀行的紛爭尚無定論,民生銀行的回應也明確,這筆業務還未到期,存單仍處於質押期,資金“不翼而飛”的事實尚未發生。已失聯半個月左右的李晴,會不會到期前出現並兌現上述欠款?目前還很難。

李晴是誰?

永福投資官網資料顯示,公司為一家國際多元化投資控股集團,總部位於武漢,海外總部則在美國紐約。公司主要業務涉及煤炭開採與經營、貴金屬、有色金屬開採等。集團在國內擁有子公司貴州永福礦業、金沙縣白坪礦業、富源縣永福礦業及軒轅閣玉器公司;在國外擁有美國永福國際投資公司,美國布魯克、Bingham、Greening三家地公司,John R投資公司,新加坡嘉俊國際公司等多個子公司,並參股美國康寧公司。

永福投資自稱,作為公司的支柱業,貴州永福礦業兩礦所均為優質無煙煤,年量達兩百萬噸。評估總價值12億,遠期市值可達幾百億。目前,兩礦所在的公司實體已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2014年初在港上市。

韓某在情況明中也稱,其自2009年起與永福投資合作,2010年,永福投資屬於民生銀行的商貸通客戶,貸款800萬元,后來民生對其的授信額度逐年增加,到2013年達4000萬元。

韓某參照的審計數據顯示,2009年至2013年,永福投資銷售額分別為1400余萬元、7000多萬元、2.5億元和5.8億元左右。雙方合作期間,永福投資並無逾期記錄,在民生的信用評價為A,授信限額為1億元。

韓某在明中稱,永福投資在民生銀行的風控措施是抵押率高達98%的房抵押,公司還追加與業務往來公司的封閉回款協議,該協議經民生銀行法律合規部門審核。此外,民生銀行追加了李晴的連帶責任擔保。李晴持有貴州永福礦業30%股權。該公司下轄永晟、白坪煤礦,且兩礦資源已被飛尚無煙煤能源有限公司(01738.HK)帶入到香港成功上市。

“但近些年,煤炭業發展進入下滑周期。”一投資行業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坦言,一般從投融資的角度來看,該行業的風險評估都應經過大幅調整,信用評級一般會下調一些。

潘女士也表態,銀行方面正在核實相關情況,協助客戶減少損失。包括已開始清理永福投資公司質押在銀行的資,並手進行資保全,也計劃根據情況採用相應法律手段。(本報記者付玉對本文亦有貢獻)(編輯 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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