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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深圳人代遭綁架 185公斤金條贖身 歹徒模仿電影犯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8-06 15:42


深圳某公司董事長、深圳市人大代表張某於去年9月23日在福田中心商務大廈停車場遭多名男子綁架,被勒索贖金5000萬元(人民幣,下同),張某支付185公斤金條(約值4873萬元)後獲釋。警方隨後拘捕所有綁匪,追回大部分金條。這宗震驚全國的綁架案4日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綁匪在庭上為「誰是主犯」互相推諉。

香港《文匯報》報導,據報綁匪包括賭徒、負債商人及房奴,看電視劇《插翅難逃》得到靈感,自編自導自演「黃金大劫案」。


案發當日,9名被告駕駛兩輛汽車到張某公司所在的商廈停車場,將張某綁架至事先租好的空置廠房內。綁匪在廠房內與被害人就贖金展開商談,最終確定由張某聯繫公司財務及珠寶行籌集價值5,000萬元金條作為贖金,並讓同黨龍大成看管張某。

當晚約7時30分,根據雙方約定,張某的司機陳祖猛將185公斤金條送至寶安機場停車場,交給被告人賴乙金、張景光、賴長金。張景光分得80公斤,賴長金分得20公斤,其餘的85公斤則歸賴乙金所有,同時3人約定以後不再聯繫,各奔東西。翌日凌晨3時左右,張景光在逃離深圳後,通知龍大成釋放張某。

檢方認為,被告人張景光、賴乙金、賴長金,以暴力劫取他人財物,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刑責;被告人龍大成等6人,應當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責;被告人張惠洪等9人應當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刑責;被告人李總順等2人應當以窩藏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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