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興:達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7-29 16:38
一、本公司於民國103年6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股東紅利以102年度盈餘中提撥現金股利新台幣266,794,575元及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4,446,576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3年7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7215號函核准發行。
二、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達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研究、設計、開發、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
1. 顯示器製程用光阻、配向膜、液晶及其他相關化學品
2. 觸控面板用保護膜、光學膠及其他相關化學品
3. 能源產業用切削液、抗反射材及其他相關化學品
4. 照明產業用封裝膠及其他相關化學品
5. 其他電子產品用之特用化學品
上述產品所屬營業項目及代碼:
一、C801010 基本化學工業
二、C801020 石油化工原料製造業
三、C801060 合成橡膠製造業
四、C801100 合成樹脂及塑膠製造業
五、C801990 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
六、C802120 工業助劑製造業
七、C802200 塗料、油漆、染料及顏料製造業
八、C805990 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
九、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十、F107200 化學原料批發業(限區外經營)
十一、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限區外經營)
十二、F401010 國際貿易業(限與上述相關之產品)
十三、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限區外經營)
前項業務之經營應遵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登記資本總額為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每股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為889,315,250元,分為88,931,525股,每股面額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一路15號。
(五)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名(含獨立董事三名),任期為三年。
(六)訂定章程之年、月、日:
訂定日期:民國95年6月30日。
最近一次修訂日期:民國103年6月23日。
(七)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登記資本總額為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為933,781,010元,分為93,378,101股,每股面額10元。
(八)發行新股股數、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4,446,576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44,465,760元,均為記名股式普通股,其發行條件如下:
A.自民國一○二年度可分派盈餘中提撥股票股利44,465,760元,發行新股4,446,576股(即每仟股無償配發股票股利50股)。
B.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數計算。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現金發放至元為止,股東亦可自行在增資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C.本次增資發行之普通股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
(九)增資用途:因應未來業務發展需要。
(十)本次增資新股之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103年8月10日為除權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3年8月6日至103年8月10日為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8月5日17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8月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俾可享受配股之權利。
四、現金股利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持有股份計算,每股配發現金股利3元,預計於103年8月29日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貴股東如未辦理變更或撤銷銀行帳號登記以致退匯,需自行負擔退匯改寄支票之郵資費用。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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