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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魏應充抗告 高分院:逃亡串供之虞 駁回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1-06 16:12


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起訴後被裁定繼續羈押,魏應充委託律師羅豐胤提出抗告書狀,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天裁定抗告予以駁回,魏應充還要繼續羈押,至於駁回抗告理由,庭長江錫麟表示,頂新案影響社會秩序重大,檢察官求處重刑,魏應充有逃亡之虞,且魏應充涉嫌重大,有可能勾串被告且滅證,原審羈押處分沒有不當,因此,抗告予以駁回。

(張文祿報導)


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二度提出抗告,想交保離開看守所,不過,沒能如願,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合議庭法官裁定魏應充抗告予以駁回,發言人庭長江錫麟表示,頂新案影響社會秩序重大,檢察官求處重刑,執行行達三十年,魏應充有逃亡之虞,且魏應充涉嫌重大,有可能勾串被告且滅證,原審羈押處分沒有不當,因此,抗告予以駁回。

至於這次抗告,經過兩天裁定,相較於第一次抗告,多了一天時間才裁定,其實屬於正常,江庭長說,四號分案後,受命法官就開始閱卷,而魏應充委託律師在五號提出抗告補充理由,因此,合議庭必須加以審酌。

不過,合議庭最後還是以魏應充所涉案件,影響社會秩序重大,有逃亡串供滅證之虞,駁回抗告。

(圖:中廣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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