穎台: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7-17 10:46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7/17
2.公司名稱:穎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21版
6.報導內容:
擴散板暨導光板廠穎台(3573)……。穎台今年拿下小米電視和樂TV的導光板訂單,
……,法人預估本季營收季增率約10%~20%。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1)有關媒體報導本公司103年第3季營收之狀況,係法人自行推估臆測,特此澄清。
(2)本公司財務業務相關事宜,請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資訊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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