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收養也有育嬰留職停薪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0-30 18:10
立法院今天(30號)初審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其中新增女性勞工享有五天有薪的產檢假、男性的有薪陪產假也從三天增加到五天;而女性勞工請生理假時,也將可支領半薪。
另外,收養未滿三歲的兒童,在「先行共同生活期間」也準用育嬰留職停薪相關規定,包括可以申請育嬰津貼。
而如果雇主違反性平法相關條文,罰則也大幅提高,由現行的十萬元到五十萬元,提高到三十萬到一百五十萬元。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