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輪胎:本公司南港廠土地開發案今日經台北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查後原則通過免再提會討論。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0-30 17:11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10/30
2.公司名稱:南港輪胎(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如主旨。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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