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通:說明10/24經濟日報C5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10/24
2.公司名稱: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華通 本季EPS上看0.5元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本公司未對外發佈相關營運數據亦無做財務預測,正確資訊以公告之
數字為準,特此聲明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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