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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陸生納健保初審通過 費率可能比照外籍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0-23 07:58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天逐條審查「全民健康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陸生納入健保後的費率問題,朝野仍然沒有共識,最後進行投票表決,決議所有條文維持不變。未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如果三讀通過、陸生確定納保後,陸生的健保費率可望比照外籍生,採自付6成,政府補貼4成的做法。〈黃仲丘報導〉

立法院日前初審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將陸生的「停留」身分改為「居留」,以符合健保相關規定,讓在台停留6個月以上的陸生可以納入全民健保。


民進黨團22號在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民進黨團提出修正動議,認為健保法應該特別增訂健保身分類別,把外籍生、僑生、陸生、外配、陸配等都納入新的第六類第三目的健保身分。除了陸配、外配具有準國民身分,健保費應該由政府補助4成之外,其餘都應該自付全額保費。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說表示,補助經濟狀況比較不好的陸生、僑生,他們沒有意見,但是對於其他陸生或僑生,應該要繳全額保費。田秋堇說〈t〉:「我們認為說,健保法裡面,規定說這些父母沒有在台灣繳稅的外籍生、陸生或僑生,你應該要全額繳保費,我們覺得這樣才合乎公道。如果說,我們僑委會、教育部要編預算來補助這些比較清寒、經濟狀況比較不好的陸生、僑生,我們沒有意見,但是不要慷健保之慨。」

國民黨立委則認為,不用在增加新的健保身分類別,應該讓陸生依現行的健保法,直接比照外籍生,採取自付6,政府補貼4成的做法。

由於朝野立委對於對於費率問題並無共識,最後記名表決,決議所有條文維持不變,全案初審通過。由於健保法沒有修正,未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通過、陸生確定納保後,將可望比照外籍生,讓陸生自付6成,政府補貼4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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