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匯流修法策略草案出爐 鬆綁管制促產業發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7-03 08:22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日通過「通訊傳播匯流修法建議策略」草案,以因應數位匯流發展趨勢,解除不必要管制將是未來修法方向。NCC將對外辦理公聽會,聆聽各界意見,做為未來修正通傳監理法律的重要參考。
NCC表示,為因應數位匯流趨勢發展,NCC在去年9月25日就已經決議直接進入數位匯流立法第二階段,將積極著手研擬前瞻之一部或多部具匯流概念的法案陳報行政院。
未來修法程序將兼顧產業現狀下的落差,擬採鬆綁法規,並鼓勵創新、參進與投資,並以多階段性的步驟,導向更具彈性的層級化(layering)架構發展,從而加速相關產業整合發展與應用,進而使消費者、業者及政府,獲得最大實益。
4部法規的正式名稱尚未定案,未來修法重點如下:
一、「電信法」部分:檢視現有電信法不足之處,考量匯流產業環境變化,強化資通安全兼顧國安議題,並確保通傳市場公平有效競爭。主要議題包含降低市場參進門檻與解除不必要管制、促進基礎設施共用、頻率有效利用、兼顧個資安全,提供大數據(Big Data)服務、確保系統及網路安全等。
二、「有線廣播電視法」部分:因應數位匯流趨勢,就現行法規進行檢討,將以朝向平台化為基礎、建立公平競爭環境,以促進有線廣播電視產業健全發展、保障公眾視聽權益。主要議題包含檢討參進門檻、檢討三分之一水平管制上限,解除不必要管制,將頻道服務納入其他法律管理,並避免因不同傳輸方式差別管理,並制定頻道公平上下架規範等。
三、合併現行無線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法律名稱尚未定案):在匯流趨勢下,無線電視雖朝向平台化發展,惟仍應兼顧廣播產業過去垂直發展的歷程,發展出水平、垂直兼容的管制架構,重點在於將頻道服務納入本法規範,以拉齊現行管制不一的情況,並提升廣播電視事業競爭效能,推動共管機制,以提升內容品質及促進多元文化。主要議題涵括:增加業者經營彈性,如可選擇自建、租用或共同建置基礎(發射)網路、落實產業自律的管制協力自律組織、朝向鬆綁管制,促進內容產業發展,如放寬置入性行銷及贊助明文化。
四、「匯流法」(法律名稱尚未定案)部分:導入高度匯流概念,考量修法過程之衝擊,透過統整現有相關法規、兼蓄與其他法律之適用關係及機關間協力議題,以期帶動整體通傳產業永續發展,消費者能享有通傳服務所帶來的各項福祉。
未來,NCC仍持續與產、官、學、研溝通,歡迎各界持續提供兼顧消費者權益與產業發展的寶貴建言,以期達成對消費者提供高品質與多樣化的服務,引導產業創新,積極投資,帶動資通訊產業發展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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