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廣電三法難產 NCC:「必載議題」爭議大、努力協調

鉅亨網記者楊伶雯 台北 2014-10-17 19:11


NCC今(17)日指出,廣電三法修正案雖經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審議,決議通過,但保留條文擇期進行黨團協商;因無線電視、衛星頻道及系統業者對若干條文仍未達成共識,目前正積極協調各方意見,希望能在本會期完成修法。

NCC表示,廣電三法修正案保留條文部分,立法院在101年10月11日起進行4次黨團協商,協商期間,通傳會曾多次拜會立法院院長、副院長、召集委員、各黨團幹部及交通委員會委員,溝通法案重大議題,並多次與產業界協調,尋求修法共識,但在今年1月2日黨團協商會議時,協商結論仍為本案協商多次,意見尚難統合,移請立法院院長協商。


NCC說,這次廣電三法修正重點包括調整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放寬經營區限制、加速有線電視數位化建設與調整收視費用管制機制,及加強自律方式強化媒體自身責任等修法方向及內容,各方均有高度共識,如能順利完成修法,將創造創新匯流服務,有利通訊傳播產業發展及增進民眾收視聽權益。

NCC強調,目前廣電三法修正案中,較有爭議者,僅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第33條「必載議題」。查行政院提案及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通過條文,基於維護民眾收視權益及各類影視平臺間之良性發展與競爭,對於系統業者必載之義務,僅為民營無線電視事業所指定之一個頻道節目及廣告。

NCC說,民營無線電視事業期望能多必載一個頻道,由於系統業者轉播必載頻道時,依法雖不構成侵害著作權,但仍將影響衛星頻道上架及系統業者頻道規劃,為衡平無線電視、衛星頻道、系統業者及著作權人之權益,並因應無線電視數位化及有線電視逐步全數位化後經營模式之改變,有關必載頻道數量、條件與範圍仍須審慎評估,為適當之調整。

NCC表示,將秉持維護收視聽眾權益、考量產業發展及促進平臺、頻道節目良性競爭,持續與產業間溝通,希望能對必載議題達成共識,及早完成廣電三法修正。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