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染:公告本公司103年減資換發新股上市買賣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103年6月17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7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4858號函核准,呈奉經濟部103年8月25日經授商字第1030117766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並依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3年9月15日台證上一字第1030019051號函准予備查換股計畫,全面換發新股。
二、茲將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相關公告如下:
(1)原發行股份總額:普通股9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
900,000,000元。
180,000,000元。
720,000,000元。
(4)換發比率:20%,每1,000股換發800股(即每1,000股減少200股)
(5)新股票上市買賣日:103年10月20日
(6)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相同。
(7)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8)辦理股票過戶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
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三、換發程式及手續:
(1)由於本公司本次減資全面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
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
保管劃撥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舊股票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及原留印鑑、集保存摺影本及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換發無實體股票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
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3)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者,請持股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
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先辦理過戶手續再予以換發。並填妥換發新股票申請書,依上述辦理換
發及劃撥作業。
(4)已送存集保之股東,逕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
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其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款將逕轉付集保劃撥費
用,不需辦理任何手續。另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除依上述方式辦理外,
請以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免遺失。
(5)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100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6)其它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四、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訂於民國10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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