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勝:公告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6-23 17:14
第七條 第9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3/06/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長:黃國欣
董事:國禧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黃昉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3/06/20~106/06/19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董事長:黃國欣 擔任聯嘉光電(股)公司技術總監
董事:國禧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黃昉鈺 擔任聯嘉光電(股)公司總經理
上述經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