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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汽電: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3/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台灣電力(股)公司,班卡拉礦業公司及班卡拉銷售公司董事、經營及投資


其他電力事業

法人董事台灣電力(股)公司代表人:蔡富豐,台灣電力(股)公司經理人

法人董事台灣電力(股)公司代表人:王振勇,台灣電力(股)公司經理人

法人董事台灣電力(股)公司代表人:歐平,台灣電力(股)公司經理人

法人董事台灣電力(股)公司代表人:陳來進,台灣電力(股)公司經理人

法人董事台灣電力(股)公司代表人:陳麗珍,台灣電力(股)公司經理人

法人董事台灣電力(股)公司代表人:許國隆,台灣電力(股)公司經理人

法人董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森霸電力公司董事、星能電力公司董事、

星元電力公司董事及投資其他電力事業

法人董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代表人:邱創興,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

經理人

法人董事:台朔重工(股)公司,華亞汽電共生(股)公司董事、

菲律賓APEC亞太能源公司董事

法人董事台朔重工(股)公司代表人:邱谷川,台朔重工(股)公司經理人、

華亞汽電共生(股)公司董事

法人董事:大亞電線電纜(股)公司,投資森霸電力公司、大亞綠能科技(股)公司及

其他電力事業

法人董事大亞電線電纜(股)公司代表人:李文彬,大亞電線電纜(股)公司經理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或類似之他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3/06/30~106/06/29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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